公告
盐城紫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在民用户入户安装过程中,发现部分燃气用户装修了开放式厨房,这就给用气安全埋下了安全隐患。往往会遭遇“不予通气”的尴尬,由此引发的纠纷也不在少数。《城镇燃气设计规范》、《城镇燃气技术规范》、《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》《住宅设计规范》等多项国家及行业标准中,早已明确了“设置灶具的家用厨房应设门”的要求。
《城镇燃气设计规范》(GB 50028—2006)
第10.4.4条第1款规定了燃气灶应安装在有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的厨房内,这种厨房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明厨房。简而言之,明厨房有直接对外的门窗,可以提供充足的氧气来满足安全用气条件,一旦发生燃气泄漏事故,可以有通道排出。
《城镇燃气技术规范》(GB 50494-2009)
强制性条文:
8.2.2 居民住宅用燃具不应设置在卧室内。燃具应安装在通风良好,有给排气条件的厨房或非居住房间内。(第2.0.12条对非居住房间的定义为:“住宅中除卧室、起居室(厅)外的其它房间。”)
8.2.3 燃具、用气设备与可燃或难燃的墙壁、地板、家具之间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热措施。
《住宅设计规范》(GB50096-2011)
由卧室、起居室(厅)、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住宅套型的厨房使用面积,不应小于4.0平方米;由兼起居的卧室、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住宅最小套型的厨房使用面积,不应小于3.5平方米。
厨房的直接自然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1/10,并不得小于0.60平方米。但是现在很多厨房没有开窗,或是窗户没有直接对着室外,或是窗户面积过小,这些都不符合国标要求,这类厨房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“暗厨房”。
《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》(CJJ12-2013)
4.2.1 设置灶具的房间除应符合本规程第4.1.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:
设置灶具的厨房应设门并与卧室、起居室等隔开。
如果用户厨房已经装修完毕,必须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改装厨房,否则不能通气点火。用户在装修前,最好先与我公司说明装修情况,工作人员会提示不要做开放式厨房。
为了您的用气安全,建议您尽快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加设实体墙、门,燃气公司将第一时间提供通气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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